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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申報2012年重慶市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的公告

作者:重慶市農機管理辦公室 本站發(fā)布時間:2012年02月06日 收藏

渝農發(fā)〔2012〕33號

有關農機生產企業(yè):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yè)機械化促進法》、國發(fā)[2010]22號文件和農業(yè)部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經研究,凡符合以下申報范圍和條件的企業(yè)均可申報重慶市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F將有關事項予以公告。

  一、申報范圍

  2012年重慶市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種類及其分類分檔詳見附件1。

  二、申報條件

  1、申報產品列入國家支持推廣的農業(yè)機械產品目錄(2012年度有效);

  2、申報產品列入重慶市支持推廣的農業(yè)機械產品目錄(2012年度有效);

  3、申報產品列入其它省支持推廣的農業(yè)機械產品目錄(2012年度有效);

  4、申報產品滿足第3條要求的插秧機、聯合收割機等對適應性要求較高的機具,應取得重慶市農機鑒定站出具的適應性評價報告;

  5、申報企業(yè)應按照《重慶市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管理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推薦其產品在重慶市的總經銷商。

  三、申報要求

  (一)產品要求

  符合上述申報范圍和申報條件的產品,2012年擬在重慶市場銷售的農機產品,生產企業(yè)必須按本公告要求及時申報。

  (二)申報材料

  1、2012年重慶市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申報書(附件2);

  2、檢驗報告復印件和產品說明書;

  3、申報產品型號的4寸彩色整機照片(整機正面和側面)2張,與機具固定在一起的標牌4寸彩色照片1張;

  4、滿足申報條件第3條要求的申報產品,應提供其在所在省支持推廣的農業(yè)機械產品目錄所在頁面的復印件,并加蓋制定目錄所在省級農機主管部門(或省級農機推廣站、省級農機鑒定站)印章,同時提供查詢網址;

  5、滿足申報條件第3條要求的申報企業(yè)需提供產品執(zhí)行標準。

  以上1、3項材料的電子文檔用電子郵件方式發(fā)送到lsyx2208@163.com。其中,申報書中的“表1”電子文檔請用excel格式制作,不受理word格式。

  (三)其它要求

  1、生產企業(yè)認真按要求填報所有內容,不能缺項。

  2、無電子文檔的申報材料視為無效。電子文檔的內容與紙質材料內容必須完全一致,否則按無效申報材料處理。

  3、產品執(zhí)行標準和檢驗報告復印件必須加注“此件與原件相符”字樣并加蓋企業(yè)印章。

  4、所有報送的材料統(tǒng)一用A4紙規(guī)格打印或復印,添加目錄及頁碼,并按順序膠粘裝訂裝裱成冊(一式二份)。有需要蓋章的必須蓋章(傳真件與復印件無效)。如生產企業(yè)有其它需要說明的情況,可附相關文字材料。

  5、企業(yè)申報的材料必須真實、可靠、有效,如有虛假或偽造,一經核實取消補貼資格,并永久取消該企業(yè)所有產品在我市申報補貼的資格。

  (四)申報書送達地點

  申報企業(yè)應將申報書(附件2)送達重慶市農機化技術推廣總站(地址:重慶市渝北區(qū)松牌路94號,郵編:401147)。

  聯系電話:023-67909982,聯系人:田貴康 李尚 曹鋼。

  附件1:2012年重慶市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種類 附件2:2012年重慶市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申報書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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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地址: http://yfgj3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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