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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關于取消和暫停個別產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的通知

作者:上海市農業(yè)機械化管理辦公室 本站發(fā)布時間:2015年07月31日 收藏

關于取消和暫停個別產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的通知

滬農機[2015]26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農業(yè)部農機化司取消或暫停相關企業(yè)農機產品購機補貼資格要求,同時參考相關省市上半年購機補貼違規(guī)通報情況,經(jīng)核實決定:

  1、取消浙江朝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TZ-800-35型太陽能水泵農機購置補貼資格。

  2、暫停山東青州華龍機械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閬中市金元機械有限責任公司所有產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

  3、暫停浙江奔野拖拉機制造有限公司、寧波北野拖拉機制造有限公司、寧波甬野拖拉機制造有限公司3家企業(yè)生產的所有拖拉機的農機購置補貼資格。

  4、暫停浙江綠鑫機電有限公司生產的8PD-WG,山東鑫正農業(yè)裝備有限公司和山東壽光豐農現(xiàn)代農業(yè)機械裝備有限公司生產的8DGG-90型微灌設備;四川省閬中精益機電有限公司4LZ-1.0型號的聯(lián)合收割機;金鵬源公司生產的1GQNM-180型、1GQNM-230型兩款旋耕機產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

  以上產品暫停期間,無論是以試用、分期付款,還是其他任何形式銷售的上述企業(yè)產品,一律不得享受補貼。

  上海市農業(yè)機械化管理辦公室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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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sham.sha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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