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微信
小程序

土地托管“托”出農民新期盼

作者:河南日報農村版巴富強 通訊員陳玉彬、王向 本站發(fā)布時間:2016年07月08日 收藏

  一口人1畝多地,在耕、種、管、收各個環(huán)節(jié)都作難。農資投入成本高、高新技術沒掌握、成本盈利拿不準、抗災能力達不到,結果辛辛苦苦忙一年,糧食產量和品質都上不去,搞成了賠本種糧或微利種糧,這讓種糧的農民小傷元氣。如何破解這一難題?沈丘縣推行的“農業(yè)合作社+土地托管”模式進行了有益嘗試。

  張東亮土地托管后的愜意日子時下,正值夏管大忙時節(jié),沈丘縣留福鎮(zhèn)農民張東亮照常到當地永佳高頻焊機廠上班。

  “俺把家里的地都托管給了合作社,麥收秋播不用管。等麥收后,只需要扣除托管費,再決定是收糧食還是收錢。”張東亮顯得一身輕松。

  張東亮告訴記者,他家里有5畝地,往年一到麥收就發(fā)愁。自從參加種糧大戶劉坤的宏偉種植專業(yè)合作社后,3年來他只負責“點菜”托管,合作社負責“包桌”種糧,過上了種糧務工兩不誤的愜意生活。

  “跟著大戶種糧,每畝地能凈賺200多元,俺還能騰開手到當地工廠上班,一個月又能多掙2000多元。”很顯然,張東亮對這樣的土地托管方式很滿意。

  記者了解到,在沈丘縣農村,有不少農戶普遍面臨這樣的難題:一口人1畝多地,有的還不到1畝地,在耕、種、管、收各個環(huán)節(jié)都作難,農資投入成本高、高新技術沒掌握、成本盈利拿不準、抗災能力達不到,結果辛辛苦苦忙一年,糧食產量和品質都上不去,搞成了賠本種糧或微利種糧。

  為滿足土地流轉步伐加快帶來的規(guī)?;N植和機械化作業(yè)需求,沈丘縣積極引導種糧大戶、農機大戶建立農業(yè)合作社,除滿足自身需求外,還能為農戶提供種子、農藥、化肥等生產資料,開展播種、施肥、噴藥、收割等生產性托管服務。

  張東亮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原先種一畝地純收入約1000元。而經農業(yè)合作社提供托管服務后,可從廠家直接買進種子、化肥、農藥等農資,價格低;再加上機械化連片作業(yè)比個體戶機械作業(yè)收費也低,每畝能節(jié)省成本200元左右。在托管過程中,農業(yè)合作社先進的生產技術進行科學種植、精細管理,畝產糧食提高100公斤至150公斤。一減一加,一年下來一畝地增收300元左右。

  跟著種糧大戶種糧

  據悉,目前沈丘縣已涌現200畝以上的種糧大戶400多戶,領辦種植專業(yè)合作社271家,有效地推動土地流轉30萬畝,托管土地31萬畝。

  種糧大戶領航,糧農難題開解。沈丘縣種糧大戶的引領方式日漸豐富:有利用高、大、新農機裝備開展土地流轉、實行分級管理的土地流轉集約型;有采取流轉式、全程式、五五分成式、菜單式和訂單作業(yè)模式的土地托管型;有利用農作物成熟時間差,組隊跨區(qū)、跨省作業(yè)服務的跨區(qū)作業(yè)型;有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農戶”模式,滿足機械化需求的特色服務型;有回收農作物秸稈實施機械化打捆作業(yè),充分利用農作物秸稈的秸稈回收型;有對糧食進行深加工、拉長產業(yè)鏈條的龍頭企業(yè)帶動型;有為農戶提供化肥深施、深松、播種、收獲等農機作業(yè)服務的一條龍服務型;有合作社強強聯合,通過統(tǒng)一簽訂托管協(xié)議、統(tǒng)一耕作模式、統(tǒng)一供應良種、統(tǒng)一施肥配方、統(tǒng)一簽訂糧食收購合同的聯合經營型。

  讓大家伙兒跟著種好糧,是種糧大戶劉坤的心愿。他承包和托管了800多畝土地,為糧農提供了土地直接承包、土地托管承包、土地返聘承包、土地入股、農機耕作及維修服務、抗旱排澇服務、植保服務等系列“套餐”。他說:“跟著我種糧,產量有突破、品質有保證、賣糧有銷路,大家種糧的熱情越來越高,腰包越來越鼓。”

  還需政府“托”一把

  作為土地流轉的有益補充,土地托管從出現以來,就受到不少農戶歡迎,僅在沈丘縣留福鎮(zhèn),目前就已經出現如宏偉種植專業(yè)合作社、豫豐農機專業(yè)合作社、依洪蔬果生產專業(yè)合作社等10多家合作社參與土地托管,解決了當地規(guī)模化農業(yè)生產與土地撂荒等問題的困擾。

  而對于土地托管機構而言,通過批量托管,實現了規(guī)?;母鞴芾恚步档土朔N植成本。在一家合作社給記者出示的托管合同上,一般半托管服務包括整地、施底肥、種子、除草、追肥、一噴三防和病蟲害防治、灌溉等9大項內容,收費在230~280元。“托管機構可以在測土培肥、播種、病蟲害管理等方面施行統(tǒng)一管理,降低成本。加上收取托管費用以及賺取農資差價,從而實現雙贏。”

  雖然土地托管對于實現農業(yè)現代化和農民增收有著現實意義,但從目前情況來看,資金較少、人才缺乏和設備不足,也制約著這種模式的發(fā)展。

  沈丘縣一家農機合作社負責人告訴記者,作為經營主體,遇到好年景自然能夠賺錢,但如遭遇自然災害,農戶和合作社的收益就會受到影響,從而讓農戶對土地托管失去信心。與此同時,由于農民和合作社簽訂托管合同時,只會預付部分托管費,合作社在經營過程中普遍缺乏資金周轉。“尤其遇到有時候干旱需要調用水車等設備的時候,就有點力不從心了。”除此之外,土地托管想要增收,需要專業(yè)團隊進行服務,而受困于人才匱乏,多數時候合作社只能高薪外請專家,增加了成本。

  “土地托管還處于起步階段,需要社會與政府的參與和支持。”一家土地托管合作社負責人張先生表示,土地托管適應我省農村人多地少的農情,也尊重了部分農民的土地情結,是現代農業(yè)發(fā)展的一種成功嘗試,但也存在諸多問題需要面對、解決。在這種情況下,社會與政府的參與、支持非常重要。

分享到: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agri.cn/
  • 游客
    發(fā)布于2016-07-09 12:53
    我在2014年就給總理寫過信‘土地流傳不如土地托管’’但沒人理踩!  --來自農機通手機版
加載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