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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表第二批(公示稿)

作者:天津市農委農機辦 本站發(fā)布時間:2017年10月18日 收藏

天津市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表(第二批)的通知

  根據天津市農機辦《關于開展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二批分類歸檔工作的通知》(津農機管〔2017〕98號),我辦組織專家對企業(yè)申報的產品歸檔信息進行了評審、整理,并向社會予以了公示,根據公示情況進行了修訂,形成了“天津市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表(第二批)”,現予發(fā)布。

  同時,相關產品信息已一并導入“天津市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

  附件:天津市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表(第二批)2017第二批發(fā)布稿點擊下載

  天津市農委農機辦

  2017年10月16日


天津市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表第二批(公示稿)

  根據天津市農機辦《關于開展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二批分類歸檔工作的通知》(津農機管〔2017〕98號)要求,我辦組織專家對企業(yè)申報的產品歸檔信息進行評審、整理,形成了《天津市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表第二批》,現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自2017年9月19日-9月28?,F將評審情況說明如下:

  一、評審結果

  企業(yè)申報的產品歸檔結果主要分為以下三類:

  (一)評閱通過擬予以歸檔的產品:經審查品目和推廣鑒定檢驗報告等信息,可以確定產品所屬品目、檔次的,歸入相應檔次。

  (二)評閱未通過擬不予歸檔的產品,主要分為以下六類:

  1.歸檔參數不符。包括:部分企業(yè)未完整上傳必要的推廣鑒定報告參數頁,或未提交原鑒定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或參數值超出入我市2017年補貼范圍;

  2.品目不符。包括:所提供的鑒定機構發(fā)布的品目信息網絡截圖不清晰,或內容不完整;

  3.申報材料不準確。包括:產品照片、銘牌不符等情況。

  (三)無法評閱擬不予以歸檔的。包括:企業(yè)修改完成申報信息,但未二次上報的,以及企業(yè)未完成修改的。

  二、相關要求

  請各農機生產企業(yè)認真核對相關公示信息,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及時反饋意見。按照農業(yè)部有關規(guī)定,農機生產企業(yè)應對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規(guī)性負主體責任,對公示稿進行認真核對,并在補貼銷售前負責確認補貼產品歸檔檔次的準確性。

  (一)對本企業(yè)或其他企業(yè)產品已歸檔產品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以書面的形式向我辦反映,所反映的問題要真實客觀、公正合理。個人反映須注明真實姓名、單位及聯系方式;單位反映須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我辦將對反映人的信息保密。

  (二)對公示稿中評閱未通過和無法評閱的產品如有異議的,須由企業(yè)提供說明材料,經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在公示期內將說明材料寄送我辦裝備管理處,非紙質材料不予受理。

  對于報送虛假不實信息的企業(yè),一經核實,我辦將取消其所有產品的補貼資格,由此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企業(yè)自行承擔。

  (三)我辦對有關各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將認真研究處理。

  三、其他

  生產企業(yè)應在公示期內主動報告存在的問題,不得瞞報漏報。歸檔正式結果發(fā)布后,歸檔不合理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生產企業(yè)自行承擔。

  聯系人:王全興

  電話:022-87895311

  郵寄地址:天津市南開區(qū)白堤路科研東路8-B1-3

  郵政編碼:300192

  附件:天津市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表第二批(公示稿)點擊下載

  天津市農機辦

  2017年9月19日


天津市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表(第一批下)公告

  根據天津市農機辦《關于開展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工作的通知》(津農機管〔2017〕40號),我辦組織專家對企業(yè)申報的產品歸檔信息進行了評審、整理,并向社會予以了公示,根據公示情況進行了修訂,形成了“天津市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表(第一批下)”,現予發(fā)布。

  同時,相關產品信息已一并導入“天津市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

  附件:天津市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表(第一批下)點擊下載

  天津市農委農機辦

  2017年6月5日


天津市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表(第一批下)公示

  根據天津市農機辦《關于開展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工作的通知》(津農機管〔2017〕40號)要求,我辦組織專家對企業(yè)申報的產品歸檔信息進行評審、整理,形成了《天津市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表第一批(下)》,現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自2017年5月12日-5月18日?,F將評審情況說明如下:

  一、評審結果

  企業(yè)申報的產品歸檔結果主要分為以下三類:

  (一)決定予以歸檔的產品:經審查品目和推廣鑒定檢驗報告等信息,可以確定產品所屬品目、檔次的,歸入相應檔次。

  (二)決定不予歸檔的產品,主要分為以下六類:

  1.未列入我市2017年補貼范圍;

  2.推廣鑒定證書失效的產品;

  3.被農業(yè)部或省級農業(yè)機械主管部門暫停、取消補貼資格的,不符合生產許可證管理、強制性認證管理的,有質量投訴、舉報等案件未處理完結的農機產品;

  4.相關質監(jiān)部門抽檢通報為不合格的產品;

  5.申報材料不完整。如未提供鑒定機構發(fā)布品目、檢驗報告信息的具體網址;未提供“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產品信息登記匯總表”電子版;未提交檢驗報告紙質文件等。

  6.關鍵歸檔參數缺失。如部分鑒定機構通過網站發(fā)布的檢驗報告信息,或產品檢驗報告中沒有歸檔參數,同時企業(yè)未提交原鑒定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三)暫不予以歸檔的產品,主要是該檔次內生產企業(yè)數量少于兩家,暫未予以歸檔。

  二、相關要求

  請各農機生產企業(yè)認真核對相關公示信息,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及時反饋意見。按照農業(yè)部有關規(guī)定,農機生產企業(yè)應對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規(guī)性負主體責任,對公示稿進行認真核對,并在補貼銷售前負責確認補貼產品歸檔檔次的準確性。

  (一)對本企業(yè)或其他企業(yè)產品已歸檔產品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以書面的形式向我辦反映,所反映的問題要真實客觀、公正合理。個人反映須注明真實姓名、單位及聯系方式;單位反映須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我辦將對反映人的信息保密。

  (二)對公示稿中不予歸檔、暫不歸檔的產品如有異議的,須由企業(yè)提供說明材料,經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在公示期內將說明材料寄送我辦裝備管理處,非紙質材料不予受理。

  對于報送虛假不實信息的企業(yè),一經核實,我辦將取消其所有產品的補貼資格,由此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企業(yè)自行承擔。

  (三)我辦對有關各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將認真研究處理。我辦謝絕農機生產企業(yè)的來人來訪。

  三、其他

  生產企業(yè)應在公示期內主動報告存在的問題,不得瞞報漏報。歸檔正式結果發(fā)布后,歸檔不合理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生產企業(yè)自行承擔。

  聯系人:王全興

  電話:022-87895311

  郵寄地址:天津市南開區(qū)白堤路科研東路8-B1-3

  郵政編碼:300192

  附件:天津市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表第一批(下)點擊下載

  天津市農機辦

  2017年5月12日


天津市農機辦發(fā)布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表(第一批上)的通告

  根據天津市農機辦《關于開展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工作的通知》(津農機管〔2017〕40號,以下簡稱“通知”),我辦組織人員對2016年已在我市歸檔,且推廣鑒定證書2017年繼續(xù)有效的部分產品,納入“天津市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表(第一批上)”,現予發(fā)布。

  同時,對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部分生產企業(yè)未按照“通知”要求,報送生產企業(yè)承諾書紙質蓋章件,其產品未予歸檔。

  二、部分產品歸檔要件齊全,但因所歸入檔次僅有一家企業(yè)的產品,暫不歸檔。

  三、按照“通知”要求報送的其他產品歸檔要件正在審查中,歸檔結果將于近期發(fā)布。

  附件:天津市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表(第一批上)點擊查詢點擊下載

  天津市農委農機辦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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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tjn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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