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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關于2024年全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辦理超時情況的工作提醒
各設區(qū)市農機中心(站),楊陵區(qū)農機管理站:
根據(jù)《陜西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方案》(陜農發(fā)〔2024〕63號)和《關于進一步落實購機補貼實施責任加快補貼兌付的通知》(陜農函〔2024〕613號)等文件要求,結合各市2023年延伸績效管理工作情況,為進一步提升服務效能,切實執(zhí)行補貼辦理時限規(guī)定,現(xiàn)將全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申請辦理超時情況提醒如下。
經我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tǒng)查詢,截至12月9日,2024年全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tǒng)申請錄入總數(shù)70856份,辦理超時申請總數(shù)51704份,辦理超時限申請比例72.97%,辦理平均時長87.94天。其中:
1.辦理超時限申請比例在全省辦理超時限比例及以上的市(區(qū))有6個,分別是銅川市、渭南市、西安市、咸陽市、安康市;
2.辦理超時限申請比例超過50%以上的市(區(qū))有2個,分別是榆林市、延安市;
寶雞市、漢中市、楊陵區(qū)等3個市(區(qū))辦理超時限申請比例低于50%。
各級農機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補貼限時辦理工作,認真履行職責,嚴格落實“縣級農業(yè)農村部門在收到購機者完成簽字確認的補貼申請后,應于2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因資料不齊全等原因無法受理的,應注明原因,按原渠道退回申請,并告知購機者;對符合條件可以受理的,應于13個工作日內(不含公示時間)完成相關核驗工作,并在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實時公布補貼申請信息,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在公示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向縣級財政部門提交資金兌付申請與有關材料”等規(guī)定要求,積極協(xié)調財政部門增加結算批次,按規(guī)定和要求兌付補貼資金。市級農機部門要依托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tǒng)定期梳理超時限辦理補貼申請,研究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辦法,專函提醒督促,力爭12月31日前最大限度控制和降低辦理超時申請比例,確保補貼政策規(guī)范高效實施。
附件:各市(區(qū))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申請辦理超時情況
20241209丨關于2024年全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辦理超時情況的工作提醒(陜農機綜函〔2024〕96號).docx
陜西省農業(yè)機械化發(fā)展中心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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