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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農機補貼引發(fā)集體腐敗坑害農民

作者:檢察日報 本站發(fā)布時間:2011年01月05日 收藏

  為鼓勵和支持農民使用先進的農業(yè)機械,國家每年投入大量資金補貼農機購置戶。沒想到,這些農機補貼資金卻成了不法廠商和腐敗分子的“唐僧肉”。一些農機干部與農機經(jīng)銷廠商相互勾結,弄虛作假,從中套取和瓜分補貼,嚴重損害農民利益,破壞國家惠農政策。

  □在農機補貼領域的賄賂犯罪中,個人受賄的背后多伴有單位受賄。由于單位從中獲得很大利益,個人受賄很容易隱蔽其內不被發(fā)現(xiàn),二者相互依存、相互掩飾。

  □農機補貼領域腐敗現(xiàn)象高發(fā),與農機購置補貼的制度設計和工作機制上存在的問題密切相關。取消彈性價格,改進產(chǎn)品名錄指定方式,減少中間環(huán)節(jié),堵塞流轉漏洞,已經(jīng)刻不容緩。

  2010年12月20日,河北省南和縣農機局原局長尹尚文因單位受賄罪、受賄罪,數(shù)罪并罰,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尹尚文利用職務之便,伙同原副局長韓占其、王占國和會計黃建紅非法收受農機經(jīng)銷商“農機推廣費”43萬元;以先繳費為購機條件,非法收取購機農戶“培訓、服務費”累計27萬元不入賬。此外,尹尚文個人還非法收受農機經(jīng)銷商張志強5萬元現(xiàn)金。韓占其、王占國、黃建紅犯單位受賄罪,被法院判處免予刑事處罰;張志強犯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這是河北省邢臺市檢察院2010年以來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查辦農機補貼領域貪污賄賂案件專項行動的一個典型案例。

  農機補貼成為“唐僧肉”官商勾結成就發(fā)財夢

  “為鼓勵和支持農民使用先進適用的農業(yè)機械,國家每年投入大量資金補貼農機購置戶。沒想到,這些農機補貼資金卻成了不法廠商和腐敗分子的‘唐僧肉’。一些農機干部與農機經(jīng)銷廠商相互勾結,弄虛作假,從中套取和瓜分補貼,嚴重損害農民利益,破壞國家惠農政策。”河北省檢察院反貪局負責人介紹說,去年以來,河北衡水、邢臺、保定三市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處農機補貼領域貪污賄賂犯罪39件78人,涉案金額達1080余萬元。

  “農機補貼領域的貪污賄賂犯罪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這位負責人分析說,衡水立案查辦的12件案件中,涉及7個縣(市)農機部門,占全市10個縣(市)農機部門的70%;邢臺立案的19件案件中,共涉及14個縣(市),占全市17個縣(市)的82%;保定5個縣立案8件18人,檢察機關在辦案中發(fā)現(xiàn)還有4個縣(市)農機部門存在類似問題,占全市22個縣(市)的41%。可以說,農機補貼已成為貪污賄賂犯罪的易發(fā)多發(fā)領域。

  一項調查分析數(shù)據(jù)顯示:在三市查辦的78人中,賄賂犯罪共60人,占76.9%。其中受賄48人,行賄12人。從犯罪形式上看,一人向多地多人行賄,一人收受多人賄賂比較普遍,單打一現(xiàn)象很少。如南宮市鳳崗農機排灌經(jīng)銷處經(jīng)理邢培須,自2006年至2009年,分別向邢臺縣農機局行賄15萬元,向南宮市農機局行賄15萬元,向臨西縣農機局行賄36.75萬元。邢臺縣農機局副局長孟拉順,縣農技推廣站站長趙二虎,2007年以來接受8家農機經(jīng)銷商回扣款47萬元。柏鄉(xiāng)縣農機局長王勝田,在2008年、2009年兩年內共收受30個廠家和60多個購機戶賄賂達100余萬元。有的受賄回扣定額還逐年提升,如臨西縣農機局局長王福信,2006年以來,將東方紅牌拖拉機的回扣定額由2006年每臺4440元、逐年升高為2007年每臺5888元、2008年每臺6666元。行賄受賄已成為推銷農機獲得國家補貼的重要非法手段。

  集體腐敗特征明顯 單位受賄日益凸現(xiàn)

  2007年,河北省農業(yè)廳、財政廳聯(lián)合下文,由省財政撥款補助“節(jié)水精播”項目資金。安國市共補助50臺節(jié)水精播機,補助金額10萬元。因享受農機補助的節(jié)水精播機在市場銷售不理想,該市原農牧局副局長霍立軍和農機辦管理科科長石永剛到河北農哈哈集團(以下簡稱農哈哈)找到集團負責人,經(jīng)與負責人張某協(xié)商決定,農哈哈將用于補助50臺節(jié)水精播機的10萬元折合成40臺玉米播種機給安國農機辦。在霍立軍的授意下,石永剛做出安國農機辦按規(guī)定享受補助的節(jié)水精播機50臺的假手續(xù)報送上級單位,從中騙取省財政撥付10萬元補助款。

  據(jù)辦案檢察官介紹,從目前查辦的案件來看,一是窩案串案多,所辦案件中,3人以上窩案22件,占56.4%;二是班子成員落馬多,共涉及縣農機(牧)局局長、副局長25人,占總人數(shù)的32%;連同15名農機站長、副站長共40人,占51.3%。如南和縣農機局局長尹尚文,副局長王占國、韓占其等4人,2005年至2009年共收受經(jīng)銷商賄賂款43萬元;深州市農牧局副局長駱奎清接受市農機公司賄賂款14.3萬元。博野、臨城、故城等8個縣農機局正副局長均被立案偵查。主要班子成員的落馬,充分反映出該領域貪污腐敗的嚴重性。

  “個人受賄與單位受賄交織,個體腐敗與單位‘創(chuàng)收’相互依存。”檢察官們在辦案中發(fā)現(xiàn),在農機補貼領域的賄賂犯罪中,個人受賄的背后多伴有單位受賄。由于單位從中獲得很大利益,個人受賄很容易隱蔽其內不被發(fā)現(xiàn),二者相互依存、相互掩飾。在查處的39件案件中,有11件涉嫌單位受賄犯罪。如深州市農機局受賄47萬余元、棗強縣農機局受賄54萬余元、武邑縣農機局受賄47萬余元、故城縣農機局受賄64萬余元、武強縣農機局受賄33萬余元、安平縣農機局受賄19萬余元、南和縣農機局受賄43萬余元,廣宗縣農機公司受賄21萬余元……而在單位受賄的同時,這些單位的領導均有個人貪污受賄的問題。單位受賄的共生,使一些人成了單位的“能人”,使農機補貼領域的行賄受賄成了公開的潛規(guī)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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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地址: http://china.huanqiu.com/
  • 游客
    發(fā)布于2022-12-21 13:06
    取消農機購置補貼,誰出的車好買誰的,  --來自農機通手機版
  • 游客
    發(fā)布于2011-11-03 11:53
    3000——4000千元一個指標,公開賣的,保定
  • cabayu
    發(fā)布于2011-01-14 10:55
    國家對農機補貼的監(jiān)管力度還不夠,農機補貼有機可乘的空子太多了,農機局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利被廠家賄賂,被經(jīng)銷商賄賂,農民買車也得送禮。這樣就增加了農機的成本,到最后買單的還是農民這些弱勢群體。
  • lwd
    發(fā)布于2011-01-13 09:13
    大家討論農機補貼,恨也好,愛也罷,都是出于關心。那好,請先靜下心查閱一下2004年以來補貼的文件,學習研究,客觀公正、全面地分析當前的事情,才會得出較為正確的結論。恨也好,愛也罷,關心它,就想法把事辦好。千萬不要心存私念,那樣不僅于事無補,更有可能壞了好政策。秦人無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鑒之,亦使后人復哀后人也。
  • lwd
    發(fā)布于2011-01-13 09:12
    是購機補貼制度和辦法的問題,還是有辦法有制度個別人不執(zhí)行的問題,必須事實求是。根據(jù)媒體報道,河北的問題是不執(zhí)行制度、不執(zhí)行辦法、不遵守工作紀律的問題,因此,不能憑個人想像就給農機部門捏造罪名。實際上,購機補貼辦法不論從工作程序上還是制度設計上,總體上還是比較科學和嚴密的,根本不存在所謂的漏洞百出的問題。我同意樓上的看法,樓主對現(xiàn)行的購機補貼辦法根本就不了解,完全以自我想象和莫須有的罪名,為農機部門編織了一頂碩大無比的“帽子”。
  • lwd
    發(fā)布于2011-01-13 09:12
    農機補貼以來,包括最高限價都是出自企業(yè),價格問題,應當說明白,不要混淆了。農機補貼不是農機管理部門一家的事,它涉及到了生產(chǎn)、銷售、管理諸多環(huán)節(jié)和部門,有問題未必都是一家之罪,公正地對待問題、不回避、不袒護、仔細認真分析,才有可能找到解決的辦法。
  • lwd
    發(fā)布于2011-01-13 09:12
    一些人就是沒弄明白也要發(fā)表高見,可以理解;一些人揣著明白裝糊涂,也要理解。lwd
  • 冷眼
    發(fā)布于2011-01-13 09:11
    另文分析您所謂“以什么樣的價格購買,也能通過市場機制進行調節(jié)”的問題。不敬之處,請諒解。
  • 冷眼
    發(fā)布于2011-01-13 09:11
    第六、您說“對農機購買的補貼,是個很簡單的事情”,我以為只是您沒有做過深入的研究或者太過幼稚?!稗r戶買了農機,憑購買憑據(jù)到有關部門申領補貼不就行了嗎?”是啊,這樣很好啊,家電下鄉(xiāng)不是就這樣?有問題嗎?據(jù)我所知,他們卻在學習農機補貼的辦法。
  • 冷眼
    發(fā)布于2011-01-13 09:11
    第四、您說“補貼不直接補給農民,而是轉補給廠商”,那么,我問你:“1萬元的東西,農民只要支付7000元,就可以拿走”,這不算是直接補貼給農民嗎?一定要農民先拿出1萬元,再發(fā)給3000元才算是“直接補給農民”嗎?如果你一定要這樣認為,那么,我不知道“弱智”的是誰!第五、您說“都是農機部門指定購機者到指定經(jīng)銷處提貨,農民不能自主選擇”,我所知道的農業(yè)部的規(guī)定是“生產(chǎn)企業(yè)自主確定經(jīng)銷商”,農民“自主選擇經(jīng)銷商,可以跨縣購機”,不信你可以去查一查。如果您說在實際執(zhí)行中走了樣,沒有落到實處,沒按照農業(yè)部要求去做,那只能說是和尚的嘴歪了,您不說是“經(jīng)”歪。
  • 冷眼
    發(fā)布于2011-01-13 09:11
    其次,您說“政策制定者缺乏決策智慧”,我無話可說,也許是吧;但您說“為了自己的尋租空間故意為制度預設漏洞,并且擴大漏洞”,則純粹是別有用心的無稽之談。退一萬步說,制度是高層召集眾多專家調研、反復論證制定的,他們?yōu)槭裁匆獮樽罨鶎拥牟块T留下所謂漏洞呢?再者,前面說了,你說的所謂“漏洞百出”,根本就是無中生有。 第三,您說“農機定價不合理,農機部門往往不參照出廠價、市場價定價,人為制造價格空間”,我要告訴你的是,如今根本不存在所謂定價問題,價格都是市場價,農民和生產(chǎn)企業(yè)或銷售商談定的。(至于農機具市場價格偏高的問題,容后另文略述)
  • 冷眼
    發(fā)布于2011-01-13 09:10
    不知“農機世界”是何方神圣,以一篇題為《是什么讓農機補貼成為“唐僧肉”》的博文,以自我想象和莫須有的罪名,為農機部門編織了一頂碩大無比的“帽子”。 首先,我要問的是,您了解補貼政策嗎?了解多少?“農戶的購買行為”,到了你的筆下,怎么就成了“由農機部門來決定買什么”?“以什么價格買什么樣的品牌”?08年以前的確公布過最高限價,那也是為了保護農民利益,限制生產(chǎn)企業(yè)亂漲價,如今則完全交給了市場,農機部門的定價從何談起?我翻遍了農業(yè)部的有關文件、規(guī)定,從來都是充分尊重農民的自主權,有哪一款哪一條規(guī)定了你所說的內容?“讓人充滿困惑”的不是你的所謂“困惑”,而是你以莫須有的罪名為矛頭,直指農機部門的動機何在,“讓人充滿困惑”?
  • 游客
    發(fā)布于2011-01-13 09:10
    雖說是當局者迷,旁觀者清.但不在局中,又豈能看得清里面的各種利害沖突和各類潛規(guī)則,更不要說各地的地方保護和層層關系了. 旁觀者就事論事也就罷了,坐著自己的角度提解決辦法只怕更是坐井觀天啊.
  • 游客
    發(fā)布于2011-01-11 17:49
    國家政策好,被下三爛干部搞壞了。
  • 游客
    發(fā)布于2011-01-10 21:14
    游客
    發(fā)布于2011-01-10 21:14
    可以在11年的補貼中嘗試招投標制,即縣級農機管理部門在報名結束后統(tǒng)計一下各種機型的需要量,對外公開招標,由經(jīng)銷商自行報價。如果農機部門避免嫌疑,可由購機農戶組織運作。不知是否可行? -- --最基層農機
    想法似乎不錯,正向現(xiàn)行補貼政策一樣,理論上可行。但是下列一些問題怎樣處理:一些人為了增加可能被選中的幾率多次報名(可能換名)、一些人抱著試試看態(tài)度并非真要,這些怎樣剔除,如無法剔除,統(tǒng)計數(shù)字就不準確,再不準確的基礎上的決策是否合理?現(xiàn)在如果處處招標,企業(yè)會增加多少負擔,這些負擔是否會轉嫁到價格上?企業(yè)對各省建目錄都有意見何況各縣都搞?全國30多個省3000多個縣哪!lwd
  • 游客
    發(fā)布于2011-01-10 21:14
    游客
    發(fā)布于2011-01-10 21:14
    可以在11年的補貼中嘗試招投標制,即縣級農機管理部門在報名結束后統(tǒng)計一下各種機型的需要量,對外公開招標,由經(jīng)銷商自行報價。如果農機部門避免嫌疑,可由購機農戶組織運作。不知是否可行? -- --最基層農機
    各縣招標的辦法很好,可是你想累死各個生產(chǎn)企業(yè)???哈哈...另外,你不知道現(xiàn)在的所謂招標,在社會上有多么的臭!
  • 游客
    發(fā)布于2011-01-10 21:14
    可以在11年的補貼中嘗試招投標制,即縣級農機管理部門在報名結束后統(tǒng)計一下各種機型的需要量,對外公開招標,由經(jīng)銷商自行報價。如果農機部門避免嫌疑,可由購機農戶組織運作。不知是否可行? -- --最基層農機
  • 游客
    發(fā)布于2011-01-10 21:13
    農機購機補貼一開始就是采用招標機制實行最高限價的,實踐也證明是可行的,但后來有的提意見,說市場經(jīng)濟了,不能政府決定價格,要讓農民自己和廠家或經(jīng)銷商講價,因而反對購機補貼最高限價。這種意見表面看似有理,而實際作為弱勢的農民在購機補貼過程中很難和廠家或經(jīng)銷商進行價格談判,反而為個別以權謀私者和生產(chǎn)廠家行賄提供了價格空間。在有些人反對最高限價的意見聲中,決策領導盲目信從這種表面看似有理,而實際問題很多的意見,取消了通過招標機制實行最高現(xiàn)價的做法。我覺得應該吸取這種教訓,制度和辦法需要因時俱進,不斷完善和改進,但沒有確實的把握,也不要隨意改動。要認真聽取和研究各方面的意見,正反都要聽,要通過調查研究和推演,看看所謂的意見是否真有道理。
  • 游客
    發(fā)布于2011-01-10 21:13
    建議在購機補貼工作中,引進“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制”。即:在購機補貼工作中,各級農機部門要先與同級檢察機關聯(lián)系,建立購機補貼反腐辦事機構,全程介入和監(jiān)督購機補貼工作。具體細節(jié),可與檢察部門商議。要把“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制”作為規(guī)定程序和內容,納入購機補貼辦法。
  • 游客
    發(fā)布于2011-01-10 21:13
    制度需要完善和改進,但制度不是萬能的,在現(xiàn)階段,所謂的普惠制也無能為力。對購機補貼領域的行賄受賄,要保持高壓態(tài)勢,堅決打擊,絕不手軟,對受賄問題,就是要依法處理,往死里打,徹底清除農機敗類。同時,也要堅決打擊行賄企業(yè)和行賄分子,同樣依法處理。絕不能讓政府的好政策,壞在少數(shù)敗類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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